城管小贩互跪是进步 能否解开城管与小贩问题的死结
城管小贩互跪是进步 能否解开城管与小贩问题的死结 昆明论坛小编导读 近日,一条“济南城管下跪劝商贩”的微博引起市民关注,还配有视频。5日记者联系到了下跪的城管人员,对方表示小贩给自己下跪,自己承受不起,城管小贩互跪,只能下跪还礼。城管小贩互跪平等对峙引热议
“5月1日晚上7点半左右,在济南大明湖东门,城管对占道经营的商贩进行清理。当城管要对一位年轻女商贩的经营物品进行扣留时,双方争执起来。争执中女商贩抱着孩子给城管下跪,见状,城管人员也向女商贩跪了下去。”近日,一条“济南城管下跪劝商贩”微博引发网友的关注。
5日,记者联系到了事件当事人——济南市历下区大明湖街道办城市管理科科长杨珂。杨珂介绍,5月1日晚上7点30分左右,他带领执法队员例行到大明湖东门巡查,看到一名抱着三四岁孩子的女商贩在违规摆摊,执法人员准备对女商贩经营物品暂扣时,女商贩不肯配合城管人员,双方争执起来。
7点40分左右,女商贩突然抱着孩子跪在杨珂面前。在当天的执法现场视频中,记者也看到,在女商贩抱着孩子跪下去的那一刻,杨珂也立刻跪了下去,并劝她:“咱先把孩子抱起来,这样对孩子不好,不要吓到孩子……”随即将女商贩扶了起来。
说起这次下跪,杨珂称这只是他一次本能的条件反射,古人也有“下跪还礼”这一说,主要也是与对方“平等对话”,也怕对孩子心理产生不良影响。此外,杨珂称,当时围观的人太多,他也考虑到周围老百姓的情绪,“一看妇女同志抱着孩子跪在那里,局面失控了怎么办?”
“商贩和城管相互下跪,这一现象值得思考。”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称,在古代,下跪是一种严肃的礼仪,含有敬畏的意思,双方用这种方式来化解矛盾,避免了冲突。
“眼神执法、下跪执法、女性温柔执法等,只能止一时之痒。”王忠武称,要想破解城管执法难问题,还应该健全法律制度和机制,从疏导、管理、规范等多方面加以解决。
城管和小贩之间真正的平等是基于敬畏权利的平等,不是同情心之下的平等。小贩的权利“清晰起来”,城管的权力就自然会退到其合理的边界。
这条“济南城管下跪劝商贩”的新闻在微博被大量转发后,有人赞赏,有人批作秀,有人冷眼旁观……且不管该城管下跪的真实动机是什么,至少面对下跪小贩,城管没有视若无物,没有强拉硬拽,更没有拳脚相加,而是下跪还礼,温言相劝,这无论如何都令人欣慰。
城管与小贩,总是有道不尽的“故事”。曾经有一段时间,城管向小贩施暴的新闻频频现诸媒体,引来舆论不断挞伐,城管这一职业的声誉,一度也降到了最低点。但最近一两年来,形势似有几许改观,人们感觉到,城管街头施暴的新闻比以前少了,取而代之的,是一些城管柔性执法的报道,如眼神执法、女性温柔执法等等,如今,下跪执法更是将这种“柔性执法”推向极致。
“柔性执法”当然不是什么坏事,越来越多的城管执法人员能回归人性,对小贩多些理解和同情之心,多些平等与尊重的意识,这对于保障小贩生存,降低街头冲突,消弭底层的怨气,挽回城管的声誉,可谓善莫大焉。
城管主动俯下身架,进行权力的自我抑制,固然值得称道,但这并不会带来完全意义上的“平等”。因为,所谓的“柔性执法”本质还是居高临下式的,其主动权完全操持于城管自身,柔性与刚性,随时随地都会发生转换,而且权力具有自我强化和扩张的本能,“柔性执法”若要普遍化,很难。
其实,我们更需要的,城管和小贩之间真正的平等是基于敬畏权利的平等,不是同情心之下的平等。
小贩当然也应该接受监管,而监管也应该有边界。这需要从法律制度上来解决——小贩应被认定为一种正当的职业,获得公权机关的承认;摆摊作为谋生的权利,在一定条件下获得法律法规的许可;当小贩因违章遭遇暴力执法时,公安和司法机关,有责任对施暴者进行惩处。
城管给小贩下跪固然是一种进步,但是,这并不能完全解开城管与小贩问题的死结。问题的关键还是,能否让小贩的权利从模糊地带走出来。小贩的权利“清晰起来”,城管的权力就自然会退到其合理的边界。
□韩涵(媒体人)
:curse::curse::curse::curse::curse: 找点空闲,找点时间,开着公车,出来转转。带上罚单,带上证件,揣着棍棒,马路上看看。上午没收了一车红薯。中午混来一桌好饭。收来罚款给领导数数,扣押皮鞋让领导看见,常出来转转,出来转转,哪怕是掀个摊子砸个碗,政府不图咱为城市做多大贡献,一辈子不容易就欺负个小商小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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