昆明负伤路灯将全部复亮
日前,昆明市部分道路路灯大面积灭灯,市民投诉相对集中,昆明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经过近两个月的摸底调查,整理统计出昆明市城市照明设施大面积熄灯情况,要求各责任单位在6月30日前全部恢复亮灯。 路灯不亮 市民不满道路照明不仅是一个城市的外部形象问题,而且是交通安全、社会治安和市民出行的基本要求,陈春表示,“仅2010年一年,市民关于路灯问题投诉案件就高达2000余起,有灯不亮、有路无灯、开关灯时间不合理等问题,这不得不引起相关单位的重视。”
据统计显示,截至2011年2月底,昆明市主城区共有路灯67304盏、灯杆47334棵、设施总功率18300KW(含呈贡新城),道路照明的硬件设施还是比较完善的。但由于城中村改造、道路施工及被盗等原因,很多路段路灯成了摆设,常年不亮,对市民的生活影响极大,虽市民通过市长热线和城管热线进行了多次投诉,但因责任单位不明确,也得不到很快解决。
6月30日前全部恢复照明
经过市综合执法局灯光亮化处近两个月的摸底调查,已经详细整理统计出昆明市城市照明设施大面积熄灯情况——全市76条城市道路上有数千盏“瞎眼灯”,并明确了责任修复单位。昨日会上,执法局要求各责任单位必须在6月30日前全部恢复亮灯,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按时亮灯的,要以书面材料上报昆明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备案。
根据调查,路灯大面积熄灯的主要原因是路灯电缆被盗;城中村改造导致路灯管线受损、施工方自行拆除照明设施、改造管理不当导致电缆被盗;排水施工受损影响路灯不亮;轨道施工影响路灯不亮等原因。
灯光亮化处经过认真核实,已经明确了每条路熄灯修复的责任单位,共21家:省公路开发公司、市重建办、市交投公司、市建管公司、市建设局、市交通局、市排水公司、官渡区城管综合执法局、盘龙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、盘龙区住建局、西山区拆迁办、盘龙区拆迁办、官渡区拆迁办、西山区草海办、西山区城改办、五华区城改办、西山区水务局、照明控制中心、轨道公司、新都公司、西铁公司。
按照规定,施工单位因管理和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照明设施被盗被损的,要及时上报市城市照明管理部门,并由照明建设单位协商施工管理单位共同解决修复问题,施工管理单位至少要承担40%的经济损失。对既不上报又不修复的建设单位,由市城市照明管理部门通报其上级部门或政府。
这是老问题了 早就该整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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